第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债合同隶属实践性合同,除了要有借券以外,还必须提供汇款凭证、另一方出具的收据、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另一方确实收到了您的钱,这样借债合同关系才成立。第
二,在借债合同成立之后,就要看您和另一方在合同中可否明确商定了还钱的时限,如果商定了还钱的时限的,在还钱时限到来之后另一方无及时还钱的,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只能您能够向法院提诉讼讼,要求另一方还钱。如果在合同中无明确商定还钱时限的,那么您任意能够要求另一方还钱,也任意能够向法院诉讼要求另一方还钱。第
三,如果您在向法院提诉讼讼之后提供的证据确定充足,能够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法院会做出您胜诉的裁判。至于具体什么时间能够执行,就要看另一方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法院的执行工作可否到位,对此我俩是不能预测的,希望您谅解。
2018-06-13 22:24: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