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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饭店做切菜,做了15天无缘无故被开除了,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么

李** 青海 - 黄南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青海 - 黄南

你好,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人满一个月,违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限定,隶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款“用人单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限定的”的情形,也就隶属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能够据此任意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限定主张经济赔偿金

2018-05-31 03:4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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