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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深夜,乙带着一些人去去甲的推拿店,要求收取保护费,两方未动手,只是乙踢了甲店里烤火炉一脚隔了几分钟

宓** 江苏 - 连云港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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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连云港

事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2018-06-03 22:06: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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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咨询我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债务追偿和证据的问题。首先,尽管没有书面合同(如货单或签字确认),但如果甲确实通过QQ和邮件与乙店进行了交易,并承认了债务,那么这些电子通信记录可能被视为证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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