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先要去解决公证,需要提交的手续有被继承人丧命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资料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愿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愿。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各地收费分别)解决完继承权的公证,就能够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之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丧命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因为继承房屋牵涉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组织进行房屋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准则,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区分费率档次,分档计量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解决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交纳一些花费。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2018-04-24 21:27: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