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菏泽
通常来说,在公司验资成立后,股东无正常的业务往来和正当的借口,如合法的借贷关系、劳动关系,或者因经营活动的需要等等,而仅仅将公司设立时的给钱额,在设立后转移、挪作他用或者违法占有的,均有可能涉嫌构成抽逃给钱。补救的办法就是在工商局处罚前补齐给钱。
常高永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