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意外全部或者主要职责,若在喝酒后、吸食毒品后等行驶机动车辆的,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予以相关处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肇事罪不仅仅以严重后果定罪,后果不重违规做法严重也要负刑事职责。最高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而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95页)限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意外全部或者主要职责,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后、吸食毒品后行驶机动车辆的;
2、无行驶资格行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配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行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行驶的;
5、严重超载行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意外现场的。温馨提示: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司法解释将财产损失数额限定为“无本领赔偿数额”,据此,在无导使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不顾交通肇事做法导致何种财产损失,只要做法人能够赔偿,则不成立犯罪。有人认为这会导致实质的不平等。但其实,如此限定是有合法性的,
首先,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有意毁坏财物罪,过失毁坏财物通常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此限定也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其次,如肇事者承受了赔偿职责则使自己承受了损失,如果仍与未承受损失赔偿职责的肇事者相同定罪处罚,这其实更不平等。
(2)、按该《解释》,对于构成犯罪所要求的“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仅指“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不包括对肇事者本人的财产所导致的损失。
2018-05-31 15:22: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