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商定的日子无还钱就能够诉讼,无金额限制;
2、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限定享有的诉讼权利。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的限定,法院就必须受理;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
(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限定享有的诉讼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诉讼,必须受理。符合诉讼要求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诉讼要求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2018-03-25 09:57: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