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期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只给经济赔偿,按限定应支付医疗补贴费的。
2、《违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2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薪水的医疗补贴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贴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贴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贴费的百分之百。
2018-03-22 02:09: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