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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日我与出租车碰撞,出租车内乘客受伤,我负全部职责,患者要我

张* 陕西 - 汉中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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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陕西 - 汉中

你好,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支持的赔偿应该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这几项。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意外,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时,首先应该确定交通意外的职责区分,根据职责区分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承运人(如本案中的出租车师傅)负有意外的主要职责、次要职责或同等职责的情形下,承运方与意外的其他方构成共有侵权,共有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是民事赔偿主体。二是承运人对意外的发生无职责,其他方负有意外全部职责的情形下,就发生了侵权职责与违约职责的竞合,出租车乘客既可要求意外其他方承受侵权职责,也可要求出租车师傅承受违约职责。

2018-03-03 16:0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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