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劳发[2004]62号《关于城镇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定:“参加城镇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交费年限(含视为交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的,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级劳动判定组织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本人申请,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准许,可办病退。”rnrn 根据劳部发[1994]259号《关于严格按照国家限定解决工人退出工作职位休养问题的通知》限定:“公司对距退休年纪不到5年的工人,应经本人提议申请,公司主管准许,方可解决退出工作职位休养。”“对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纪的工人,无论是解决了‘内退’或是其他多余工人,公司都要根据有关限定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准则不得低于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限定的最低准则。对确实有困难并已足量交纳失业保险金的公司,经劳动部门准许,能够用失业保险金予以补贴。工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纪的,需按限定解决退休手续,凡参加养老保险兼顾的,转由社会保险组织发给养老金。”
2018-03-01 17:00: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