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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生。来打工三个月了,可合是7月30号的。我现在要辞工回学校,可雇主不允。要怎样办?

林** 江苏 - 盐城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盐城

你好,
1、劳动者正常辞工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限定提议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准许。但用人单位不承受经济赔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限定提议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准许,能够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限定,支付每工作2年一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金
2、所以,辞工借口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限定的情形来提议,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限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量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薪水、滥罚金加班不出加班薪水、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
(二)未及时足量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18-02-21 02:3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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