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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别人担保,还不上了,起诉我的话法院会收我的房子吗。4万块钱的担保

彭** 河南 - 焦作 房屋买卖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南 - 焦作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2017-06-16 20:35: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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