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薪水待遇支付薪水,原薪水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薪水。rnrn具体的停工留薪期时限需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工人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可向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申请确认。rnrn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rn第三十三条 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n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出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能够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出12个月。工伤工人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限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n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018-02-10 03:49: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