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无结婚证,根据婚姻法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你们的婚姻不能律效率。但是,你们有一个非婚生闺女,这就有分别的解释了,那么,你们的婚姻又叫事实婚姻。根据,实施婚姻的解释,你们如果想分隔,那么,也能够各走各的,但是,如果牵扯到小孩的问题,就分别了。根据法律,10岁以下的小宝宝,多判给母亲。抚养费,父亲必须要付的,除非,小孩的母亲不要。还有,根据法律,夫妻两方在小孩3岁以下时,不得提议离婚。所以,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父亲,将来怎样面对你的闺女?这是,需要你认真思考的。没想好,为什么要小孩,这是不负职责的事情,小孩是生命体,你们想要就要,不愿要就能够抛弃吗?说你不负职责,还有一条,你连结婚证都不领,根本就是,对婚姻生活的不尊重,为什么,着急把小孩弄出来,让她受你们的折磨呢?你们决裂适,说分就分,谁考虑过小孩的感受呢?回去后,看着你闺女的眼睛,对她说:“闺女,父亲不要你了,我要过自己的幸福生活去了”,如果你能做到这点,你就能够去离婚了。我说的这些,你肯定非常生气,认为,我管闲事,但是,希望你自己思考一下我的话,哪怕有一丁点,赞许的意见,也算我没白说。祝你一切顺利!
2018-01-23 04:25: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