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借贷大部分都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借贷要求,各城市要求要求大致相同。rn以成都为例: rn
1、具有当地行政范围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工人; rn
2、申请时已持续2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无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借贷余额; rn
3、具有买下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rn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有相应的借贷偿还本领,个人信用良好; rn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典质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本领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rn
6、公积金中心限定的其他要求。 rn北京具体情况 rn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借贷的借债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需要以下两个要求之一:
1、借债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持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借贷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认可,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工人在需要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要求下,能够申请借贷。
2、借债申请人为任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工人。
2017-11-22 10:2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