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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夫妻感情破碎,现有一个一周七个月的闺女,女方想争夺闺女的抚养权,我做为男方能不能争夺把闺女留在身边需要要怎样做对我争夺到闺女的抚养权有利?

董** 青海 - 西宁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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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青海 - 西宁

依法应从有利于娃儿身心健康,保障娃儿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爸妈两方的抚养本领和抚养要求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1.两岁以下的娃儿,通常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娃儿不宜与其共有生活的;  
(2)有抚养要求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娃儿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由,娃儿确不能随母方生活的。  
2.爸妈两方协议两岁以下娃儿随父方生活,并对娃儿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岁以上未成年的娃儿,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  
(2)娃儿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有其他娃儿的;  
(4)娃儿随其生活,对娃儿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娃儿与其共有生活,但娃儿单独随祖爸妈或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祖爸妈或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娃儿照看孙娃儿或外孙娃儿的,可作为娃儿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

2017-10-26 09:5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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