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对于继承的份额无具体的限定。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应当平均分配遗产。当然能够通过遗愿的方式进行继承,遗愿上写明继承的份额。
2、法律限定,孙子是无继承权的,除非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3、不尽赡养义务虽然不会使其丧失继承权,但是在继承的时候能够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4、法律依据:(1)《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步骤继承:第一步骤:另一半、娃儿、爸妈。第二步骤: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第二步骤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步骤继承人继承。(2)《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能够依照本法限定立遗愿处罚个人财产,并能够指定遗愿执路人。公民能够立遗愿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能够立遗愿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娃儿先于被继承人丧命的,由被继承人的娃儿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步骤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本领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有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有扶养本领和有扶养要求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商量认可的,也能够不均等。
2017-10-19 07:26: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