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保是隶属公司强制交纳范围,你的情况能够要求公司补缴任职期间未缴的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限定,用人单位不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金。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限定,交费单位未按照限定解决社会保险登记、变换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限定申请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能够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能够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金。
2017-10-18 16:52: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