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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我于2010年1月入职担任公司训练经理。公司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保!在2011年

余** 西藏 - 日喀则 社保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西藏 - 日喀则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能够胜诉。任意能够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限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做法,你能够任意辞工,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赔偿金、两倍薪水(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薪水
3、隶属劳动纷争,应该赶紧去提议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受任何职责,能够任意去职。单位无权利扣押任何薪水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薪水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法律依据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2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

2017-10-11 09:2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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