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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格式合同中不得规定哪些事项

广西 - 南宁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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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西 - 南宁

1、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

(1)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2)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3)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4)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5)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6)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2、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1)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3)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4)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5)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2021-08-20 09:1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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