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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后背书是什么

云南 - 楚雄 办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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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云南 - 楚雄

公示催告是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后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的一种制度。在票据的页面上签上被背书人名即为背书,在此就可证明票据的持有者。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021-08-20 07:4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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