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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限制的条件是什么

甘肃 - 酒泉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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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甘肃 - 酒泉

1、主体方面的限制。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2、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3、内容方面的限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4、形式方面的限制。

以上四点说明,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债权转让其实是没有限制的,债权人无所谓性质、形式都可以随便处置债权。但是转让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是会被限制的,以及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还有等等其他情况也是不可以转让债权的。

2021-08-20 06:36: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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