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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主体是什么

西藏 - 昌都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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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西藏 - 昌都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
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诉讼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诉讼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诉讼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离婚诉讼案件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属于比较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件。如果对于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进行二审,法院在接到上诉申请后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不受理则进行驳回,如果受理将择日进行审理。

2021-08-18 17:0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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