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婚姻案件除离婚问题的其他方面是否存在特别授权代理

河南 - 焦作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南 - 焦作

离婚案件除离婚问题外,还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如果当事人双方就离婚问题没有争议,那么,在其他问题的处理中,代理人是否能够代理当事人处理相关实体权利。
离婚案件全案不适用特别授权代理为宜,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离婚案件中,离婚与否的问题是典型的人身关系问题,与当事人密切相关,因此由当事人亲自处理为宜。且如果离婚与否如果能够由代理人代理处分,代理本身存在的表见代理、恶意代理等问题将对当事人乃至全社会造成巨大的危险。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也只有当事人才最了解财产的价值和意义,法庭一般在分配上也做不到绝对平均,因此在分配中也需要当事人自己表达意志。
第三,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虽然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但仍然不能排除当事人自愿协商和变更抚养权,不能在当事人意志之外,由代理人表态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这样将造成对子女权益的侵害,也不利于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的执行。
在具体案件实践中,由于不理解离婚案件代理权的特殊性,出现了当事人缺席又没有出具书面意见的情况下的离婚调解和判决,或者当事人缺席法庭无法判决,到处寻找当事人询问其关于离婚意见的情况,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因此,我们要将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审判实践结合起来,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在离婚案件当中认为自己没有办法处理好相关的事项,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处理,并且这种委托的权限可以是一般授权,也可以是特别授权,这是法律当中所允许的。

2021-08-18 16:28:04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焦作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李迎律师 咨询我

尊敬的客户,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调解书未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不清楚调解的具体情况,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建议您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并针对调解书提出异议。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感... 更多>>

杨旭律师 咨询我

您好,女方贷的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不会牵连到男方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