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夫妻起诉离婚,当事人要准备离婚诉讼状提交到法院。法院立案受理后,开庭之前向当事人送达文书。法院从开庭到做出判决的时间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不会超过法院审理期限。法院在一审没有做出离婚判决,原告还可以继续上诉。
2021-08-18 14:03: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