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

福建 - 福州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福建 - 福州

审理前的准备
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
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起诉离婚,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其实我国的离婚案件是非常私密性以及人身性的案件,我们如果是离婚诉讼的话,一定要注意法律的特殊规定,比如说当事人到场等,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2021-08-18 13:16:38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福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地顺利出人、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公共场所根据本条所列举的主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涉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建设工程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包括: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