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股东代表诉讼权是什么意思

黄** 湖北 - 宜昌 诉讼管辖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北 - 宜昌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董监高违反法律规定或他人侵犯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公司又怠于通过诉讼追究上述人员的法律责任,则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对于上述失职或侵权人员提起诉讼追究其责任的诉讼制度。
股东代表诉讼必须具备前置条件:
1、若公司的董事和高管有违反《公司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况,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申请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代表公司对上述人员提起诉讼。
2、若公司的监事有违反《公司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况,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申请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代表公司对上述人员提起诉讼。
3、股东提出申请后,若董事会后者监事会30天内没有答复或者答复拒绝诉讼的,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4、前置程序的豁免。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可以不经前述前置程序,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08-17 18:23:18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宜昌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北京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缴纳,在起诉时可以由提起诉讼的原告股东或者股东现行垫付。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缴纳,在起诉时可以由提起诉讼的原告股东或者股东现行垫付。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