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作案,并不是一定要全部抓住才判刑。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通知规定,团伙作案的部分犯罪分子在逃的,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可以先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如何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规定,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如在逃跑的同案犯逮捕归案后,对
已按上项办法处理的罪犯查明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时,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 对新查明的罪行进行起诉和判决。
2021-08-17 18:23: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