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归男方抚养可能性大的情形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孩子一直随父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母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男方没有子女,而女方由于其他婚姻关系或婚外情等原因还有子女的。
6、10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父亲生活的。
2021-08-17 18:23: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