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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可以投诉吗

黄** 辽宁 - 抚顺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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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辽宁 - 抚顺

婚姻登记处可以投诉。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2021-08-14 11:5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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