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经过办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离婚协议实质上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立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1-08-11 16:1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