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保管合同的标的物是什么

黄** 海南 - 海口 合同纠纷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海南 - 海口

保管合同的标的物是被保管的物品。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1-08-05 10:57:57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海口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北京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留置权人未经所有人同意以留置物设定质权的,其设定无效。但动产质权的设定,债权人得依善意取得原则设定质权经所有人同意的质权当然有效。在留置物上再设定质权而发生与留置权的竞合时,质权应优先于留置权,因为在...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运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式实施犯罪,从而危害公共安全。由于这种行为与犯罪目的、侵害对象、犯罪结果,以及...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