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在本单位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当从劳动者最初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而用人单位在上述第3、4种情况中存在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按原合同续签并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的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而劳动者要求按原合同续签并履行后,用人单位同意的,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社会发展的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劳动者的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在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时候,要充分的利用法律的知识。
2021-04-30 02:29: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