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需要在收到法院寄送的、原告提交的诉状副本后的十五日内提交。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对于那些因为陷入了房屋纠纷而被起诉的个人、或者是单位,若是收到了法院寄送的诉状副本、且想要答辩的,那么需要自收到诉状副本后的十五日之内,书写、并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2021-04-30 00:16: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