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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我在一家工地做活不小心受了伤,受伤的部位是大脚趾,然后就去医院包扎了一下请问律师我该要怎样办?

刘* 甘肃 - 临夏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甘肃 - 临夏


1,您询问的是工伤保险纷争。
2,今年在另一家工地上也受了伤,受伤的部位是大手指被电锯割伤,你隶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受伤,隶属工伤
3,如果公司为你依法交纳工伤保险的,那么你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有的花费都能够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付。
4,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你交纳社保,那么本来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受的花费都由公司承受。
5,你能够享受两个待遇:
①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补贴)②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出12个月。
6,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本领的,应当进行劳动本领判定。根据判定等级享受伤残补贴金、津贴等。
7,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你们雇主说社保局只亏了一部分,说是你在2014年出过什么事,并且被拉入了黑名单。只要你的社保是按时交纳,那么你就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在2014年的时候受工伤,也是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现在应该自己到社保局去查看清楚社保赔付的原由。
9,法律上并无社保中的黑名单一说,你需要核实一下具体的原由。

2017-09-21 18:3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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