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书没有送达被害人的要求,对于不的案件,有受害人的应当送达给受害人。r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r高检发释字[2012]2号r(1997年1月15日通过1998年12月16日
第一次修订2012年10月16日
第二次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r
第四百一十三条不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不人及其辩护人以及被不人的所在单位。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告知被不人,如果对不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2021-04-17 12:23: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