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一部分工作人员不清楚国家针对施工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国家不仅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登记,也进一步降低了工程质保金,过去的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是5%,国务院明确规定,工程质保金降低至3%。
2021-04-17 06:20: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