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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前两天的时候我不是在外面那边买了一些东西嘛,然后现在不小心受伤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陈** 天津 - 宁河区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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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天津 - 宁河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1-04-15 09:2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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