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协商离婚的流程

江苏 - 无锡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无锡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新的《民法典》颁发并实行之后,已经自愿组建了家庭的男女双方,若是想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双方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的材料,且在首次提出离婚登记请求时,并不能立即获得离婚证,而是需要经历一个冷静期。

2021-04-13 14:06:22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无锡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诉讼离婚流程有: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5、调解无效,法庭对...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结论: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解析: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