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重庆市晚育产假规定是什么

浙江 - 金华 产假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浙江 - 金华

重庆市晚育产假规定是90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
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2021-04-14 01:35:1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金华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