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
合同文本可以采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二)、有关机关批准的文件和证照
1、针对重要的科技项目订立的合同,应提交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广东省机关批准的文件;
2、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至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应提交由核密级的机关批准的文件;
3、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合同,应提交其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
4、涉及易燃、易爆、高压、高空、剧毒、建筑、医药、卫生、放射性等高度危险或者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项目的合同,应提交有关管理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照。
(三)、个人就非专利技术转让订立的合同,应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确认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证明。
(四)、委托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应提交委托书复印件。
在广东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需要本着遵循法律、诚信原则,准备申请的相关资料进行申请,可通过网络平台,通过注册、提交资料、申请、审核即可办理,审核通过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发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注册,并选择广州市任意意家二级登记点作为默认登记点即可。
2021-04-08 01:07: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