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驾驶人超车罚款不扣分的,应当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单的15天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材料,到违法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成功缴纳罚款后,驾驶人的违章信息也将随之被清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021-03-10 03:17: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