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可以申请办理过户,需要贷款的银行授权和办理相关手续,《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书或者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第三十四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2021-03-05 13:49: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