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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 女方带走孩子, 男方应该怎么办

何* 广东 - 梅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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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梅州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可以委托律师到,请求准予离婚并取得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021-03-04 23:2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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