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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中的口粮田和责任田有什么区别?

何* 湖北 - 鄂州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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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湖北 - 鄂州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两田制,发起于山东平度农村,主要方案是将承包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0.6亩,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则按人、按劳分配,或者以村政府的名义进行招标承包,除了负担农业税,还要交纳一定的承包费。这种制度给地方政府较大的土地支配权,损害了不少地区农民的利益,1997年后中国政府不允许两田制,地方政府逐渐收敛两田制的推广。口粮田作为生活保障用地,根据公平原则,按人口平均分配,口粮田约占社区农地总面积的1/3,只负担农业税,不缴纳承包费,一般不负担国家定购任务,充分体现土地的社会福利功能;责任田则根据效率原则,采取按人承包、按劳承包和招标承包等三种主要方式承包经营,经营农地为社区总面积的2/3,责任田要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集体交纳土地承包费、承担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现在口粮田、责任田,已经合二为一。以村集体为基本单位,按户的方式承包经营。基本的原则是,每户按人口多少平均分配。

2021-03-01 06:4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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