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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瓶车摔倒骨折,单位要负责吗

何* 河北 - 邢台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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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北 - 邢台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3、因此,只有你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种情况才算工伤。4、如果你是因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5、如果你属于依法应担缴纳工伤保险的人,所以你应该找工伤保险机构赔付,而不是找用人单位赔付。6、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7、你可以享受两个待遇:
①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补助)
②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8、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津贴等。9、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0、如果你被认定不是工伤,单位给你买了社保,你可以去报一部分医药费,如果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能报的医药费部分你可以找公司承担。11、你在医疗期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医疗期的工资

2021-02-28 02:3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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