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前不久我借了5万块钱的现金,但是现在我由于已经还完了,那边还要收我高额的利息,那在这种情况下我身为当事人我应该如和让那边的人给我解除合同。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了?

陈** 天津 - 宁河区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天津 - 宁河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021-02-22 11:59:18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宁河区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