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对于公民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是否立案,公安部门要经过审查,根据案件性质,确定三十年前的案件是否属于刑事追诉时效期内。具体规定如下: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2021-01-27 22:36: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