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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可以说是在外面欠了很多欠款,而且对于我们员工,也是特别苛刻的工资发的特别的少。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侯* 吉林 - 延边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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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吉林 - 延边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21-01-25 08: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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