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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钱借给我的一个同事的时候,当时我怕他没有及时还我钱,我就让他给我写了一张借条,但是现在他已经逃跑了,我现在根本就联系不上他,这种情况是可以构成诈骗罪吗?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吗?

李* 江苏 - 淮安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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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淮安

借条,借款人逃跑不构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  诈骗罪是指以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1-01-25 02:4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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